書名:不立文字‧不離文字:宋代禪宗概說
作者 : 水月齋主人 編著
出版日期:91年4月5日
系列∕編號:禪宗師承記/003
定價:300元
頁數:250頁
ISBN-13
978-986-7660-58-9
EAN
978-986-7660-58-9
國際商品碼
226.68 97003248
【本書特色】
任何宗教都以修心為目的,雖然法門不同,都是值得肯定。宗教猶如醫院。宗教有佛教、基督教、回教等;猶如醫院有外科、內科、婦產科等。各種宗教又有不同教派,猶如內科又分心臟科、胃腸科、胸腔科等。不同疾病適合不同科別;每個人的個性、思想、教育和環境不同,所以適合不同的宗教、不同的教派。各種法門沒有優劣之分,只有適合與不適合的問題。
【前言】
從小跟隨父母參拜佛堂和寺廟,若信若疑。學醫後,對生命無常頗多感悟。及先父逝世,生平首遭哀慟,領略「樹欲靜而風不止,子欲養而親不待」之悲痛。開業行醫後,假日偶於國際學舍(位於今大安森林公園)書展時,購得鼎文書局《佛學五書》(內含蔣維喬《佛學概論》)與《中國佛教史及佛教史籍》,勉強讀完,印象並不深刻。後於書店看到《釋迦牟尼與原始佛教》,著者于凌波是醫界前輩,當下站著看完其代序《人間天上兩佛陀》,大為讚賞,給我很大啟發。於是購回細讀,乃知佛陀真正本懷,屢因後世方便說教而迭遭誤解,甚至扭曲。
後來閱讀佛光星雲、法鼓聖嚴南北兩大禪師的著作,興趣盎然而起,於是廣閱佛教經論,尤喜禪宗典籍,乃知佛教是智信而非迷信,是入世而非出世,是兼善而非獨善,是自力而非他力的偉大宗教。於是重新改裝診所,附設「禪學圖書室」,提供患者家長於候診時閱讀。
行醫三十年退休後,眼見台灣宗教雖然勃興,但是人心更趨浮躁,社會風氣更為糜爛,地方治安更是敗壞。究其原因,乃在於一般民眾對宗教的認識還很膚淺,未能因為宗教信仰而提升心靈品質、改革生活習性。於是冒昧撰述《禪宗師承記》(《禪宗法脈》、《宋代禪宗》、《元明禪宗》、《清代禪宗》),介紹中國禪宗的源流與傳承,期盼國人能夠了解佛教、認識禪宗,從事禪修,培養高尚放曠的宗教情懷,養成「平常心是道」的生活態度。人人瀟灑自在、無拘無執,社會自然安定和諧。
任何宗教都以修心為目的,雖然法門不同,都是值得肯定。宗教猶如醫院。宗教有佛教、基督教、回教等;猶如醫院有外科、內科、婦產科等。各種宗教又有不同教派,猶如內科又分心臟科、胃腸科、胸腔科等。不同疾病適合不同科別;每個人的個性、思想、教育和環境不同,所以適合不同的宗教、不同的教派。各種法門沒有優劣之分,只有適合與不適合的問題。
以佛教而言,有人適合禪宗,有人適合淨土宗,有人適合密宗。記得初中畢業那年暑假,因為無所事事,就報名參加免費的「聖經函授學校」,講義、問答卷都非常精美。每次作答都得不到滿分,因為其中總有一道選擇題:上帝是你的父?我一定勾「不是」欄,總是扣五分,心裡還存著一份「不迷信」的驕傲。研讀禪學以後,方才了解當時自己幼稚無知;雖讀《聖經》,卻未能領會基督教義,執著於上帝的名相,把上帝視為有嘴巴可以吃飯的人。其實,上帝不是人;祂是神,是至高無上的真理;祂創造一切,就是真理創造一切,猶如佛法遍一切處。
以禪學的觀點言,萬教融通,只是法門與名相不同罷了;實相非相,一切都是假名;上帝、佛、真理是相通的。我們都是父母的子女,但是台灣的真理孕育著兩千三百萬台灣人,我們也都是台灣之子;中國人都是炎黃子孫,還不是意涵著大家都是中華黃土地孕育的子民。
基督教徒非常注重修持與信仰。但是台灣的佛教、道教信徒執著於「求福、求祿、求壽、求財」,而忽略教義的存在與自身的修持。所以表面上有宗教信仰,但是個人習性未因信仰而改革,個人心靈未因信仰而淨化。雖然處處梵唄、聲聲彌陀,整個社會瀰漫著浮躁、貪婪的風氣。宗教信仰應該是承領宗教教義,精進修持,而不是儀式或活動。捨本圖末,流於形式,絕非信仰之道。
以佛教而言,參加法會固然是修持的一種方式,但非修持本身。必須承領佛陀教義、奉行佛陀教義,才是修持本身,否則毫無意義。猶如參加交通安全講習,可以瞭解駕駛規則,但必須遵守奉行,才能避免車禍;絕非參加講習,就可安全無慮。至於想藉禮佛達到「福祿壽財」的目的,無疑是緣木求魚,也違背佛陀教義。
佛陀悟得諸行無常、諸法無我、涅槃寂靜,悟得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,哪在意什麼「福祿壽財」?信仰佛教,只要秉承佛陀遺教,奉行佛陀教義,心安理得,隨緣放曠,福祿壽財自然不求而得;猶如求學,只要秉承老師教導,用功讀書,優異學業成績自然不求而得。宗教儀式的目的,在於提醒信徒,鞭策信徒,必須秉承宗教教義,修持己心。筆者每日禮佛,提醒自己遵守佛訓;每日拜祖,表示飲水思源,不忘祖先;從來不敢另有所求。
佛教教團應以傳播佛陀教義和照顧弱勢團體為職志。一方面廣設社區佛堂,傳播佛教正法,提高教徒宗教情懷;一方面集中財力、人力,從事慈善救濟工作。目前台灣佛教團體的資源運用,偏重於建醫院、辦學校。固然醫院、學校也可傳播佛法,但其重點不同,效果有限,影響不大。何況建醫院、辦學校都是企業財團樂意投資的事業。以目前台灣的教育、醫療、交通水準而論,是否需要宗教團體從事這些工作,是急需檢討的問題。何況「全民健保」已經實施,大型醫院林立,基層醫療嚴重萎縮。筆者處身醫界,眼見「全民健保」實施以來,醫療資源的嚴重浪費,早有預感國家財政將毀於「錯誤設計」的福利事業中。
筆者非常敬佩王永慶,以自己財團之力,不必向外募捐,蓋醫院、辦學校,也照顧原住民。佛教團體向十方募款,應該用在十方的慈善救濟工作上,集中財力、人力,以照顧弱勢團體為重點。慈濟功德會對九二一地震災害的賑濟工作就是個極佳典範。資源的運用本來就有排擠作用,必須審慎評估和選擇。弱勢團體不幸生而如此或受傷害災難而如此,責任不在個人,而在社會,社會有責任照顧。由於政府能力有限,宗教團體的善款來自十方,正是應用的最好對象,一則解決社會問題,一則培養信徒慈悲之心,這才是佛陀真正本懷。總之,政府應該鼓勵企業財團辦學校、建醫院;鼓勵宗教教團照顧弱勢團體。
但是教團可以興辦宗教學校,培養宗教人才以傳播宗教教義。尤其佛教團體更須注重佛法的宣導。台灣很多佛教徒不懂佛教教義,甚至有少數僧侶誤解佛教教義。筆者耳聞過出家人謂「腦性麻痺是前世的業所造成的」。顯然誤會了佛陀本意。如此說法對患者是二次傷害,佛陀慈悲為懷,怎麼可能如此說法,傷害不幸的人?
佛陀在世時,婆羅門教盛行,說法時確曾引用婆羅門「業報輪迴解脫」理論,作為方便法門。佛陀真正的教義是「緣起論」:「此有故彼有,此生故彼生;此無故彼無,此滅故彼滅。」「諸法因緣生,法亦因緣滅。」筆者是醫生,常勸學童要睡眠充足,才能保持身心健康。偶而小孩功課沒做完,我也會說:「開夜車吧!」總不能說筆者主張開夜車。佛陀處在婆羅門教盛行的時代,為了讓教徒瞭解教義,用些婆羅門教的說法作為方便法門,是無法避免的。
研讀教義,最忌斷章取義。當別人提出反駁時,出家人警告說:「不要造口業。阿彌陀佛!」這種水準的出家人出去傳播佛法,對社會的影響一定是負面的。所以宗教教育必須加強。筆者更認為佛教應該學習基督教,在每個社區廣設佛堂,由法師進駐主持,定期舉行禪修活動,講習佛法。佛教的修持不在拜拜、朝山或法會,而在精進的禪修之中。基督教有社區教堂,有牧師主持星期禮拜,信徒的宗教情懷普遍很高,非常值得佛教學習。
筆者認為,西方法治社會的建立,社區教堂的普遍存在是非常大的助力。兒童從小跟隨父母上教堂,聽牧師講解《聖經》,經年累月,心靈品質自然提高,教友間也形成互助、互制的機制。台灣的佛教教團應該從「面」去發展,讓村里都有「佛堂」,有法師進駐,每個周末晚上從事共修,子女也參加,培養真正的宗教情懷,也形成教友間互助、互制的機制。不要再有建大叢林的思想,佛教不是出世而是入世的宗教,不是獨善而是兼善的宗教。出家人應該走入社會,傳播佛法。
不少佛教徒越信越執著,真是匪夷所思,必須有懂佛法的法師予以開導,也須懂佛法的共修予以幫助。曾有一位患者母親說:「家裡蟑螂很多,先生是虔誠佛教徒,不敢滅蟑螂,也反對滅蟑螂。」我勸他們不要「執著」。佛陀當年托缽乞食,並不選擇食物;六祖惠能但吃肉邊菜,都難免沾葷。小孩罹患肺炎,醫生處方抗生素,就是要殺菌。其實,植物也是有生命的生物,何況吃素也難免吃下寄生蟲卵。
佛教徒慈悲為懷,不殺生是五戒十善之首。但不必執著,只要把蟑螂看成病媒即可,滅蟑猶如醫生殺菌,可以放心行之。營養不良者也不必執著吃素,只要把葷腥看成食物就可。相反地,有人吃素雞、素鴨,反而犯戒。三界唯心,萬法唯識。既然吃素,卻視為雞鴨,心性反而不正不淨。對在家信眾,若能做到「保護野生稀有動物,不折公園野外花草」,就是實踐「不殺生」戒了。行醫三十年,不知殺死多少微生物,心中但存一片淨土,從來不怕墮入地獄。對於一些越信越執著的信徒,必須加以宣導;否則佛教的宗教功能不彰,反而引人步入迷途,絕非佛陀本懷。
佛教是理信的宗教,絕非迷信。可惜台灣社會到處可見這類違反教義的「執著」,形形色色,不勝枚舉。所以教團急需培養宗教人才,以傳播正確的佛教思想。讓全台灣各個角落都有僧住佛堂,一方面傳播佛教正法,一方面糾正信眾不正確的觀念。筆者深覺基督教的許多作法,非常值得佛教界參考,希望各大教團不必執著,他山之石,可以攻錯。
佛陀示寂前,相傳阿難代表眾弟子向佛陀請示:「世尊入滅後,眾弟子依誰為師?」佛陀說:「以戒為師,依法為師。」佛教徒必須秉承佛陀遺教,以「佛法」為師,以「戒律」為師。出家眾以傳播佛法為任務,以佛教戒律為生活規範。法師以傳播佛「法」之「師」定位,與社會上醫師、教師、律師、會計師等一樣,應受法律上「專業」之保障與監督,所以「宗教法」之制定是刻不容緩的問題。
當然,有少數崇尚自由之宗教界人士,反對宗教法之束縛。佛教向來尊重戒律,反對的聲音應該較小。在民主法治的社會,必須以法律界定自由,否則違法亂紀的事件一定層出不窮。個人自由絕不能妨害他人或團體的自由。偶而看到報載有自封法師者騙財騙色,真是令人痛心。難道剃髮披緇就可算法師?若有「宗教法」,這種人正如密醫般應受取締。一個法治社會沒有制定「宗教法」,真是不可思議。台灣甚至有極少數法師賣弄「神通」,大搞個人崇拜,所謂「分身」、「發光」,無奇不有。
其實,修持「禪定」確能提高人類的潛能。在禪師的指導下學習坐禪,是可以鼓勵的一種修行。但是潛能的發揮並非神通,必須去除愚昧的迷信。佛陀在禪定中修持,也在禪定中悟道。但是賣弄神通、大搞個人崇拜,完全違反佛陀本懷,傳道授業解惑的法師絕對不該藐視佛陀、膨脹自己。固然,在與其他宗教或教團的競爭中,渲染神通或個人崇拜,對於教團的發展,短期可以起得重大作用;但對社會教育與科學精神而言,具有反面意義;對教團的長期發展也毫無益處。
所以,佛教團體必須避免此種嚴重違背佛陀教義的作法。在家眾以領悟佛法為信仰目標,以國家法律與團體紀律為生活規範。在朝者以不貪污、不舞弊、不浪費為最好的持戒,在野者以誠實納稅為最好的布施,秉承佛陀遺教,把持戒與守法融會貫通,堅守法律。唯有人人「以戒為師,依法為師」,個人心靈才能昇華,社會秩序才能和諧,也才能創造婆娑之洋、美麗之島的人間淨土。
水月齋主人 2000年7月28日於台北

